挽紫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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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紫菜的生態環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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澎湖所盛產的野生紫菜一長葉紫菜是一種可食用的紅藻,葉狀體寬厚,營養價值高,野生種又獨具風味,不但是餽贈親友的海鮮精品,也是海產店中的寵兒。每當冬季的東北季風來臨時,浪拂區的玄岩壁上紫菜果孢子便長出幼芽,到立冬以後,日照弱、氣溫降低時,生長速度加快,冬至以後,葉狀體長到二十公分左右時,就可以備採收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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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紫菜產區的領域防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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澎湖北海各島盛產紫菜,其中的
姑婆嶼、屈爪嶼、鐵砧嶼、
險礁嶼、
金嶼的領域歸屬權都屬於赤崁村、並為北海各村民所認同。無人島上的資源是全村的公產,不但不容他村侵犯,也不容同村村民盜採。
險礁嶼、
金嶼沒有野生紫菜,所以也沒有防衛管理制度,鐵砧嶼紫菜年產量少於一百公斤,原本採半放任態度,後來改成將紫菜採集權標出,由得標人負責營管,倒也省事。年產量近一萬斤的屈爪嶼因地勢低平又缺乏飲用淡水,在紫菜盛產期間也沒有派人驻島看守,僅在夜間由赤崁、島嶼兩村派漁船環島巡檢,到民國71年(1982年)改成出標後,防衛管理權逕由得標人負責。年產量約在一萬五千斤的
姑婆嶼,則由赤崁村
龍德宮公產委員會在每年紫菜繁殖期間,派人駐島看守,以防紫菜被盗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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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紫菜採收的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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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了紫菜採收與經營管理,赤崁村
龍德宮設有公產委員會,設委員十五名(無給職),書記一名(有給職),每五年向漁業局申請一次漁權。有關採資格的規定,雖然常有修正,但仍不失其公平公正,全村利益共享的精神,現住或旅居外地的二○~三六歲男子的家庭,優待一張採集證,稱為優丁份,包括鄉老、廟祝、法師、公產委員、對公產有貢獻的人享有空頭份。負責載運挽紫菜的漁船發給若干張採集證為酬勞,稱為船仔份。無證或外村村民要參加採集的,可以向公產委員會認購,價格由委員會訂定。符合採集資格的也要出錢向委員會購買採集臂章及帽子。無論是採集人員的造冊,漁船的編組,採集現場的管理、看守人員的遴聘計酬,屈爪嶼採集權的出標(赤崁村得三分之二,鳥嶼村得三分之一),漁禁期的規定等等,都由公產委員會負責,紫菜產業的營收全歸村民共享。在委員會的管理之下,全村村民,依序而行,充分顯示村民守法、團結的精神,也是村民對生活共同認同的具體表現。其管理制度只是個公約,並不需要法律明文的記載,但它已成為漁村社會人人認同的傳統,不但可以消除領域爭奪的人事衝突,對漁村社會的整合和安定,也有相當的貢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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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採收紫菜的過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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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年紫菜初長成時,由
姑婆嶼上的紫菜監管人員報請委員會準備採收。準備作業完成後,還得靜待老天的幫忙。大「流勢」(潮)的海水反漲較快,所能採集的時間較短。小「流勢」的潮水較適合採紫某,但是澎湖的冬季季風強烈,祗要風平浪靜的日子,就是最佳的採集日,出發的時刻既定,公廟立刻敲鑼逐巷逐户宣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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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建港以前,船隊必需配合潮汐出海,聲勢、場面相當浩大,通常在清晨出發,只要三十分鐘的航程就到
姑婆嶼,船隊依序靠岸,人員登陸後集結於北岸,近千名的採集者擠在「採集發起線」後等號令,點燃鞭炮後,整個採集活動掀起了的高潮。各憑本事,徒手採收,約二小時後,炮聲再起,鳴金收兵,大家就收拾行頭,魚貫登船,返航赤崁。傳統的採收公約,合理而公平,沒有怨言,只有公信力。留在島上的紫菜殘體,待春節過後,葉狀體長大,再進行第二輪採收,每年最多可採三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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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字來源|赤崁漁業文化掠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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